旁听
旁听权种类
- 普通旁听券:交付给普通人的旁听券
- 团体旁听权:根据教育机构或其他团体的申请,交付其代表或负责人。
- 长期旁听权:交付给报道机关从业人员或业务上特别需要旁听的官署职员,获得旁听权者可通过该会期旁听。
希望旁听的个人或团体请联系议会事务局。
- 广州市议会事务局:031)760-2333~8
旁听权的交付
旁听权由议长指挥,议会事务局长交付。
旁听限制
- 携带凶器或危险物品的人
- 怀疑饮酒或饮酒的人
- 其他行为可疑或可能妨碍维持秩序的人
或者作为那样的人,议长认为有必要不允许旁听的人。
旁听人的禁止事项
- 进入会场的行为
- 进食或吸烟的行为
- 未经主席许可的录音、录像、摄影行为
- 对会场内的发言明目张胆地表示赞成或鼓掌的行为
- 其他干扰会议进行的行为